重症肺炎-辅助治疗-有创机械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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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实体:重症肺炎,关系:辅助治疗 ,尾实体:有创机械通气

实体ID:3937014

关系介绍[编辑]

待补充

来源[编辑]

有创-无创序贯机械通气对重症肺炎呼吸衰竭患儿撤机疗效观察(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方法:选取100 例重症肺炎呼吸衰竭并予以有创机械通气患儿,随机分为序贯组和对照组,各50 例.

血必净治疗重症肺炎50例(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方法将50例重症肺炎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28例,对照组22例,所有患者均符合2006年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会制定的关于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所选病例均予以有创机械通气,APACHE-Ⅱ评分20-28分。

支气管肺泡灌洗治疗重症肺炎有创机械通气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观察(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方法回顾性分析该院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确诊为重症肺炎且给予有创机械通气80例患者的临床资料,按治疗方式分为支气管肺泡灌洗治疗组(A组)和非灌洗治疗组(B组),每组40例。

序贯机械通气治疗重症肺炎的临床研究(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两组患者均按照重症肺炎进行常规药物治疗及有创机械通气治疗.

妊娠合并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孕妇的临床特征及危险因素分析(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3)治疗:重症肺炎组孕妇中,12例(36.4%,12/33)行有创机械通气,9例(27.3%,9/33)行无创机械通气,机械通气的时间为(7±4)d;8例(24.2%,8/33)出现感染性休克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血压;对照组孕妇无上述表现者(P<0.05